8月20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8月20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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