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更好地服务医疗机构防控工作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企业职工身体健康,福建省卫健委从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方面提出三举措助力疫情防控。
一是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急保障服务的通知》的临时举措。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在疫情期间医疗机构需新增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委托有资质的放射诊疗技术服务机构为新增的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符合放射防护、安全与放射诊疗质量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即可投入使用。疫情结束后,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二是提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10条防控措施。在疫情期间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开展技术服务过程中,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实行全员健康监测、减少人员聚集活动、推行网络交流、现场检测防护、样品保存、完善记录台账,以及做好办公场所卫生、个人卫生等10条防控措施。
三是加强工业企业职业人群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为了做好广大工业企业节后恢复生产的疫情防控工作,在健康福建、福建职业病防治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业企业职业人群应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注意事项,从劳动者管理、工作场所防控、疫情宣传三个方面,指导尘毒危害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人员密集型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
(职业健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