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潘园园) 省生态环境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环境监管的紧急通知》,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配合指导城乡环卫部门合理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尽量避开人群活动密集区,保障环境安全。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疫区、医院、医疗观察点的垃圾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处置。同时,做好特殊垃圾的安全转运工作,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封闭、防洒漏、杀菌消毒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到定期清理,并合理安排运输线路,避开环境敏感目标。
各地要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填埋等非法处置涉疫情特殊垃圾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处置的环境监管,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类管理,确保无害化处置。对于涉疫情隔离小区、涉疫情集中观察点等敏感点位的涉疫情特殊垃圾,要按照医疗废物的管理要求规范处置。对于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和商圈等城乡非敏感点位定点收集、转运的废弃口罩的等特殊垃圾,采取生活垃圾焚烧场集中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对于确不具备转运和集中焚烧处置条件的地区,督促有关部门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进行就地消毒、焚烧处置,并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