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卫医政函〔2020〕43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及防控工作,省卫健委组建省级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的省级培训、技术指导和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的医疗救治指导等工作。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建本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负责辖区内的医疗救治及防控工作。
联系人:黄 颖,电话:0591-87824331
附件:福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名单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