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1 日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 4 月 20 日发布的裁定书显示,历时 40 个月、备受关注的格力诉奥克斯侵犯专利权一案近日尘埃落定。
本案于 2017 年 1 月由格力电器提起诉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作出(2018)粤民终 1132 号二审判决,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胜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赔偿 4000 万元。
资料显示,2012 年,格力推出搭载了当时最新的大导风板推出机构技术的全能王U尊空调,不久后,市面上的奥克斯空调出现了搭载相同技术的空调。
2014 年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称后者旗下空调商品存在 6 项专利侵权。此案件历时 3 年,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专利无效审查等所有的专利维权的法律流程,于 2017 年二审最终确认奥克斯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人民币 230 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模具。
2015 年,格力上诉奥克斯“极客”壁挂机侵犯格力“画时代”多项自主专利权。2018 年终审确认奥克斯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共人民币 600 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模具。
由于奥克斯在新产品黄金侠、极速侠系列 8 款产品中仍然使用侵犯格力专利权的技术,在格力维权起诉下,法院一审认定奥克斯恶意侵权成立,在 2019 年 8 月判决奥胜公司向格力赔偿 4000 万元。决策生效后,奥胜公司将赔偿款支付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但奥胜公司又提起执行异议。
据了解,奥胜公司申请的复议,于 3 月 12 日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据悉,法院已将赔偿款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