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第二督察组进驻福建省开展督察。在督察汇报会上,福建省卫健委等部门汇报了将从五个方面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党的领导、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全面抓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各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办法》,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二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医改推进现场会精神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从更高起点打造福建医改升级版,积极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着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是持续加强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公立医院药品耗材使用监控,开展医院建立健全门诊处方外购药品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落实短缺药品确认、评估、处置制度,开展医保医师、药师和定点医院统一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升级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扩大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覆盖面,进一步调整理顺医疗服务价格。
四是持续开展医疗卫生领域扫黑除恶与乱象整治。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行业乱象。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试点建设。深入开展尘毒危害和医用、工业用辐射防护专项治理,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任务,出台职业健康检查备案管理办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五是加强监督执法效率和结果运用。强化法治培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强化信息数据的应用和共享,提高监督执法效率。规范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和用药指南,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处方点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制度,建立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业人员奖惩挂钩机制,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推进监督结果统筹运用。
来源:委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