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首批十个省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进行实地督察。第二督察组于12月3日进驻福建省开展督察。
在督察汇报会上,第二督察组组长、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介绍了督察的目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福建省卫健委等部门汇报了福建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李滔指出,本次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立的重要举措,是督察组和各地政府共同完成的政治责任。
督察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走访问询、明察暗访、下沉督察等方式,重点督察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情况,制定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情况以及强化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机制等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投诉举报集中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二督察组进驻时间为12月3日-12月7日,设立专门电话:0591-87382787(8:00-20:00),电子邮箱:jdzj504@126.com和ylwshydcjb@163.com,受理来电来信举报。
来源:委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