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副主任王贺胜指出,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到了一个重要节点和关键时刻,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既需要立足当前,持续抓紧抓细抓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更要放眼长远,正视问题,坚持将改革进行到底,始终把改革作为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的关键抓手,把深化医改作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强大动力和防范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的重要手段。下一步,将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狠抓统筹协调、督察督办、经验推广,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成果。
会上,有关方介绍了今后改革的着力点。
强化七项能力,完善三个保障
经过各方面艰苦卓绝的努力,我国疫情防控已经取得了重大战略性成果。一方面,多年来建立的公共卫生体系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这次疫情暴露出公共卫生体系的一些短板和问题。
“特别是与疫情初期‘爆发式’需求相比,发热门诊的收治、传染病救治的床位、重要的医疗设备以及医疗物资等,在短期内都出现了一定的短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欧晓理表示,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公共卫生相关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量是去年的两倍,集中支持公共卫生领域的建设。“在未来一段时间,重点通过加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强化七项能力,完善三个保障”。
据了解,七项能力包括:一是要强化发热门诊的接诊能力,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重点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合理布局诊室、留观室、候诊区,扩大等候间距,配齐筛查所需设施设备;二是要强化可转换传染病区的收治能力,按照不同规模城市人口,明确可转换集中收治床位数量要求,分级分层配置疫情防控救治资源;三是强化可转换ICU的救治能力,明确各级医院的ICU中都要设置一定数量的负压病房和负压手术室,或者预留出负压改造的条件,按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呼吸机、心肺复苏、体外膜肺氧合等医疗设备;四是强化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新增一批达到P3水平的实验室,填补地市级P2实验室空白点,提升重大传染病检测能力;五是强化传染病的检测能力,所有承担收治任务的医院都要具备已知传染病的常规检测能力,同时充分发挥科研机构、企业等第三方实验室的作用;六是要强化医疗废弃物的处置能力,支持没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地级市及较大的县加强建设,支持大城市、特大城市按照现有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扩展一倍作为应急备用;七是应急救援能力,要大幅提升呼叫接听率,缩短响应的时间。
三个保障包括:一是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保障,要综合考虑人口、区域等因素,支持每个省份改造升级1所~3所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患者救治和重要医疗设备储备任务;二是应急医疗物资保障,引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用口罩、防护服、防护眼罩等储备,提升有效抵御第一波需求冲击的能力;三是应急医疗物资启用预案保障,要求各地全面掌握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等应急设施分布图和启用的次序表。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近十年,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尤其是在重大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国优质医疗资源总体上供给不足、分布不均衡,也是造成很多患者跨区域就医、增加医疗成本的一个重要原因。
去年,经中央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联合印发了《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北京、上海等医疗资源相对富集的地方选择一批优质医疗机构,通过建设分中心或者分支机构、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方式,以患者流出多、优质医疗资源相对比较薄弱的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新疆8个省(区)为试点,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目前,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正紧锣密鼓地往前推进。”欧晓理介绍,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一起对试点省份报来的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集中评审,多次征求专家意见,指导试点省份和项目单位抓紧修改完善,按程序已经安排了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支持。今年下半年,将继续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指导各地按照已经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要点,抓紧推进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尽快建立与区域医疗中心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欧晓理表示,要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医改“试验田”作用,着力突出改革创新,在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医院补偿机制、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关键环节加大探索力度,拿出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
积极支持医疗机构渡过难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对承担新冠肺炎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拨付专项资金,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并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介绍,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结算清算,不留后账,统一组织参保地核实并进行全国清算;二是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使疫情期间出台的“互联网+医保”、长处方等便民措施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三是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压实基金管理责任,做好基金运行监测分析,积极支持医疗机构渡过难关。
“今后的改革重点是要把外部治理体系相关政策落地,真正产生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指出,继续深化公立医院的外部体制改革,离不开政府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要给公立医院的发展增加新动能,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价格改革、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改革,以及薪酬、人事、编制制度改革。
梁万年表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要在加强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立医院防治能力建设、发挥公立医院在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当中的领头作用和骨干作用、进一步强化以需求为主导来设计服务流程和服务项目、强化公立医院的内部管理、强化公立医院的文化建设等方面着力。他透露,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研究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文件。
(《健康报》7月29日第1版 首席记者 叶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