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林晓丽摄
人民网三明12月7日电(林晓丽)近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对全局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
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做法、进展及成效。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一级巡视员朱洪彪表示,要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通过发挥典型带路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国医改走深走实、扩大成效。
医药:挤压药品价格虚高“水分”
据介绍,三明医改路径的突出特点,是以控制药品费用为抓手。首先,从2013年2月起,三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实行药品、耗材零加成,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差价收入,在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通过调整服务价格、政府补助、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等措施进行弥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其次,三明实行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按照“一品两规”“两票制”“四通用”(按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原则,先后完成3批药品和6批医用耗材(试剂)联合限价采购,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药品和耗材采购目录。
医疗:“腾笼换鸟”推进薪酬制度改革
如何让医务人员收入由暗转明,同时又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挤压药品价格虚高的“水分”,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空间。
在医改过程中,三明通过取消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与医院收入直接挂钩政策,明确公立医院6项投入由政府承担,医院工资总额计算以医疗服务性收入为基数,让医院与商业化“脱轨”。通过实行医院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打破人员工资与科室创收挂钩的分配模式,遏制医生过度治疗的创收冲动。
由此,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医生回归看病角色。
同时,2012年以来,三明市先后7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因价格调整等因素转移增加的医疗服务收入达39.8亿元,为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元明说,与改革前相比,三明全市公立医院院长年平均工资从11.2万元提高到2018年的32.43万元,医务人员年平均工资从4.22万元提高到2018年的11.34万元。
医保:抓住医保改革“牛鼻子”
张元明说,在赡养比逐年下降的情况下,三明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扭亏为盈,且连续7年保持结余。其原因在于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要的前提下减少浪费,防止收不抵支。
医保改革是“三医联动”的主引擎。2013年、2016年,三明先后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履行如今医保局的主要职能。
为遏制药品价格虚高,医保在药品采购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一方面,三明实行“招采合一”,强化医保在药品限价采购、配送与结算、药品价格谈判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切断医院与药品供应商之间的资金往来和利益链条,解决医院、供应商、医保之间的“三角债”问题;另一方面,推进“打包支付”、C-DRG收付费等改革,发挥医保对医疗机构控制成本的激励约束作用。
据张元明介绍,三明市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次均费用由改革前2011年的6553元下降到2018年的5847元,居民次均住院由4082元增加到4869元,年均增幅仅2.55%。
医共体:推进以医保资金为纽带的总医院建设
据介绍,三明医改在进入“以治病为中心”后,随即转入“以健康为中心”阶段,推进以医保资金为纽带的总医院建设,形成总医院内部统一的利益导向,推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分级诊疗。
以三明市尤溪县为例。据尤溪县委书记杨永生介绍,尤溪以县级综合性医院为龙头,保持县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院相应功能体系,联合15个乡镇卫生院、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12个村卫生所,组成总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并于2017年4月挂牌运行。
在管理上,实行总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赋予总医院人事、薪酬、财务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持行政隶属、基本职能、财政投入“三个不变”; 设立县总医院乡镇分院,由县总医院直管分院人、财、物等。
在机制上,建立“一组团、一包干、两确定”机制。其中,一组团,即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一包干,即县域医保基金统筹包干给总医院;两确定,即确定结余的医保基金直接纳入医院医务性收入,确定健康促进经费从医疗机构成本中列支,从而推动医院实现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杨永生说,尤溪县紧密型医共体已取得初步成效,县域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院收入结构趋于优化、群众就医负担减轻、县域医保基金实现结余。